104中聯賽各代表隊名單1040413
104年中聯賽每日賽程預訂時間表1040413
104年中聯賽複賽分組名單10410413
104年全國中聯賽各組對戰表1010413
公告
104年全國運動會撞球項目資格賽競賽規程-0402修正
4329中華民國104年全國運動會撞球項目資格賽競賽規程
壹、依 據:本競賽規程報奉教育部體育署104年4月2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40009243號函核備。
貳、主 旨:為提昇參加中華民國104年全國運動會撞球項目競賽水準,特舉辦資格賽遴選優秀撞球選手,參加中華民國104年全國運動會會內賽。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104年全國運動會籌備處。
肆、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撞球總會。
伍、協辦單位:新北市集賢撞球運動館、新北市亞運保齡球館撞球部。
陸、比賽日期:(比賽當日上午9點報到檢錄)。
一、男子9號球─104年6月22日至6月23日。
二、女子9號球─104年6月23日至6月24日。
三、男子8號球─104年6月24日至6月25日。
四、女子8號球─104年6月25日至6月26日。
五、男子司諾克─104年6月26日至6月27日。
柒、競賽地點:
一、花式撞球:集賢撞球運動館 (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電話:02-22831919)。
二、司諾克撞球:亞運保齡球館撞球部(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338號,電話:02-22768979)。
捌、選手參賽資格:
一、戶籍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在其代表參賽單位之行政區域內設籍,連續滿3年以上者【設籍期間之計算以104年9月9日為準】。但有下列各目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在金門縣或連江縣服役之現役軍人,得依其意願選擇代表金門縣或連江縣或設籍地區(應符合設籍連續滿3年以上之規定),並僅限代表1個單位參賽。
(二)出境二年以上,經戶政事務所依法逕為遷出登記者,於賽前返國仍得代表原設籍縣市參賽(被戶政事務所遷出登記前須在原設籍地區設籍達2年6個月以上)。
(三)旅居國外滿3年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從未參加全運會者,於賽前返國復籍者,代表設籍縣市註冊參賽。
(四)外籍人士於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於初設戶籍登記前,應於其代表設籍縣市連續居留滿3年以上,並於初設戶籍登記連續滿1年以上者,代表設籍縣市參賽。
二、年齡規定:參賽選手年齡限滿14歲以上(民國90年10月17日前出生者),未滿18歲之選手註冊時,應附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三、選拔程序:參賽選手應參加其代表單位舉辦之運動會或單項運動選拔賽或依其參加國內外正式錦標賽之成績,由各參賽單位選拔委員會經公開選拔程序,取得代表資格。
玖、競賽項目:一、男子9號球個人賽, 二、男子8號球個人賽, 三、男子司諾克個人賽,
四、女子9號球個人賽, 五、女子8號球個人賽。
拾、報名:
一、報名期限:自104年4月20日起至4月27日止,逾時概不受理報名。
二、受理報名單位:中華民國104年全國運動會籌備處。
三、報名人數:每單位男子選手報名以6人為限,女子選手報名以4人為限。
四、所有比賽項目每單位最多派兩名選手參加。
五、花式撞球個人賽選手得報名參加花式撞球個人賽所有項目。司諾克撞球選手不得與花式撞球選手重複。
拾壹、競賽制度:採分組雙淘汰制,分組數量依實際報名人數訂定,於領隊會議時正式公佈。
拾貳、比賽規定:
一、比賽局數:1.男子9號球搶9局、男子8號球搶7局、
2.女子9號球搶7局、女子8號球搶6局。
3.男子司諾克個人賽(3戰2勝制)。
二、比賽選手必須在比賽開始前30分鐘辦理報到、接受檢錄。
三、比賽選手必須穿著POLO衫(長、短袖不拘)、素面深色之長褲(禁穿牛仔褲或其他奇形怪狀之長褲)、深色皮鞋。
拾參、錄取名額:
一、 中華民國104年全國運動會撞球各項比賽,以舉辦單位1名及經中華民國撞球總會所舉辦之資格賽前15名,共遴選16名參加全國運動會會內賽。
二、 各縣市選手必須報名參加「中華民國104年全國運動會撞球項目資格賽」,取得前15名之成績者,始得參加會內賽,惟會內賽名單須與資格賽相同,不得更換。
三、 資格賽第16名至20名必須依序排名,遇有須遞補之情況發生時,得視情況依序遞補。
拾肆、採用規則:依據WPA 8號球規則、9號球規則及WPBSA司諾克規則規定辦理。
拾伍、技術人員:
一、裁判人員:裁判長及裁判員由中華民國撞球總會聘請。
二、審判委員:審判委員共5人,由中華民國撞球總會聘請。
拾陸、會議:
一、領隊會議:104年6月21日下午2時於比賽會場召開,不另行通知。
二、裁判會議:104年6月21日下午6時於比賽會場召開。
拾柒、申訴:書面申訴應由該代表隊領隊或教練簽章,並向審判委員會或裁判長正式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如經審判委員會議裁定其申訴理由未能成立時,得没收其保證金。
拾捌、比賽爭議之判定:
一、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二、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審判委員會議判決之,其判決為終決。
拾玖、罰則:依據中華民國104年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相關規定辦理。
貳拾、本競賽規程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暨中華民國104年全國運動會籌備處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4全運會新北市選拔辦法-0330公告版
4866新北市參加104年全國運動會撞球運動代表隊選拔實施計畫
一、 組別及項目:
1、男子8號球 2、男子9號球 3、男子司諾克 4、女子8號球 5、女子9號球
二、 戶籍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在本市設籍連續滿三年以上者(設籍期間之計算以101年9月9日為準)
三、 選手參賽年齡:年滿14歲足歲(民國90年10月17日以前出生者)。
四、 報名日期、時間、地點及檢附資料:
1、自即日起至104年4月6日(星期一)止。
2、報名地點: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 Tel:(02)2283-1919。
3、抽籤日期:104年4月9日(星期四)15:00
4、抽籤地點:新北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抽籤務請派員參加,不到者由承辦單位代抽,各組隊參賽單位不得異議。
5、檢附資料:選手參加選拔賽報名時須檢附個人戶籍謄本正本及符合報名資格之證明文件;參加比賽時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6、報名費用:免費
五、 比賽日期: 104年4月13日上午11時【男子、女子9號球單打第一階段】
104年4月14日上午11時【男子、女子8號球單打第一階段】
104年4月15日上午11時【男子、女子9號球單打第二階段】
104年4月16日上午11時【男子、女子8號球單打第二階段】
104年4月17日上午11時【英式司諾克男子單打】
六、 比賽地點:4月13、14、15、16日 集賢撞球運動館
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 Tel:(02)2283-1919
4月17日 亞運撞球運動館
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338號2樓 Tel:(02) 2276-5958
七、 比賽規則:依據WPA8號球及9號球規則及WPBSA司諾克規則規定辦理。
八、 選拔須知:
1.2013~2015國內外主要賽事(含緯來職撞)績優選手
男子組: 郭柏成、張裴瑋、王泓翔、吳育綸、傅哲偉等
女子組: 柳信美、林沅君、蔡佩真等
以上保送第二階段選拔(仍須依規定完成報名程序)
2.各項比賽依報名人數採雙敗淘汰或單循環制,每組取2~4名晉級第二階段,選拔賽後依大會名額(每組2名)按照排名依序報名參加《全國運動會資格賽》。
3.男子9號球 搶9局 男子8號球 搶7局 男子司諾克 3戰2勝制
女子9號球 搶7局 女子8號球 搶6局
4.男子組、女子組皆可跨項參加8號球及9號球,但不得跨項參加司諾克
九、 申 訴:
(一) 有關參加選拔賽選手資格不符或冒名參賽之申訴,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次比賽 結束後30分鐘內,提出書面(如附件一)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代表隊領隊或教練簽名或蓋章,向本會仲裁(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
(二) 有關選拔賽爭議申訴案件,應依據WPA8號球及9號球規則及WPBSA司諾克規則規定辦理;若規則無明文規定者,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次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提出書面(如附件二)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代表隊領隊或教練簽名或蓋章,向本會仲裁(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
(三) 任何申訴均應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如經裁定其申訴理由未成立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代表隊職隊員名單由各單項選拔委員會提出,送經本市「104年全運會代表隊選拔委員會」審議核定,必要時本市選拔委員會得徵召績優選手代表本市參賽。
十一、本選拔實施計畫經「104年全運會代表隊選拔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請協助日後選手進入學校有暢通管道
32062015年起您想讀哪一所學校事先想好,進入該校後,又要轉學,日後在總會立場會將此事列為該員不良紀錄,對該員提拔會有所顧忌。原因學校開缺收學生,您卻不去或轉學,如此製造學校招生困擾,因此該校不再招收撞球學生,如此嚴重影響日後撞球選手升學管道,敬請大家三思。
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
3475周庭棟副教授提供,相關甄審資訊公告於「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
網址:http://issport.camel.ntupes.edu.tw/front/bin/home.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