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培育資格選拔辦法含每月積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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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撞球總會104年度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培育資格選拔辦法含每月積分辦法
壹、依據:本辦法報經教育部體育署104年5月11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40137511G號函核備。
貳、宗旨:遴選優秀或具潛力選手參加培訓,俾便參加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爭取金牌。
參、選拔方式:
(一) 選拔時間:104年6月13日至6月14日。
(二) 錄取人數:  
1. 男子花式撞球:4人。
2. 女子花式撞球:4人。
(三)資格限定:凡中華民國國民,於民國82年7月31日以後出生之大專校院、各高中職有意願就讀大學之在學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四)階段培訓保留人數:至104年12月31日止,依據培訓排名結果(培訓排名辦法另定),保留男子、女子各組之前4名晉級下一階段培訓。
肆、比賽項目:花式撞球─9號球  
伍、比賽地點:集賢撞球館(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02-2283-1919。
陸、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6月10日下午5:00止,逾期不受理。
柒、報名方式:1、親自報名2、網路報名(電子信箱:bact.tw@msa.hinet.net)
3、傳真報名(傳真號碼:(02) 2726-1130)。
4、或逕洽林上義教練報名(報名電話:0935-242-633)。
捌、報名費:新臺幣伍百元,報名費於報名時同時繳交。若已報名而未參賽者,其已繳交之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餘款退還予原報名者。
玖、報名地點: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524巷1弄29號,洽詢電話:(02) 27281993。
拾、郵政劃撥帳號及戶名:帳號-50217594,戶名-中華民國撞球總會。
拾壹、賽程抽籤:104年6月11日上午11:00於集賢撞球館舉行,不另行通知。逾時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抽籤結果下午5:00公佈於本會網站。
拾貳、競賽規則:依世界花式撞球協會規則辦理。
拾參、凡報名參加選拔賽之選手,須於選拔賽舉行當天上午9時前報到。
拾肆、入選之培育選手,必須參加該集訓活動(104年7月6日至8月28日,集訓地點為集賢撞球館)。未按規定參加培訓相關活動或培訓期間違反相關規定者,取消其資格,並移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最重可處五年內不得參加本會舉辦之各級比賽,不得異議。
拾伍、本辦法經呈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二
中華民國撞球總會104年度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培訓每月積分賽實施辦法

一、依 據: 依據:本實施辦法報奉教育部體育署103年11月11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30034880號函核備。

二、主 旨: 為考核本會「104年度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培育訓練情況,並給予各培育選手排名順序,做為各階段選拔之依據。

三、辦理時間: 每月積分賽舉辦時間,訂於每月最後一週,並呈報至教育部體育署。

四、地 點: 集賢撞球館(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

五、參加資格: 入選本會104年度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培育者,依其各所屬組別分組。

六、參加費用: 每人須繳交參加費用新臺幣壹仟元。

七、比賽方式: (一) 男子組採用1.九號球搶9局,雙敗制。
(二) 女子組採用1.九號球搶7局,雙敗制。
八、獎勵辦法: 頒發各組前四名獎助學金 – 第1名新臺幣肆仟元、第2名新臺幣貳仟伍佰元、第3名新臺幣壹仟伍佰元。

七、積分辦法: 給分方式如下:第1名(全勝)16分、第1名(1敗)14分、第2名11分、第3名8分、第4名5分、5至6名3分、第7至8名1分,依最後積分之高低定各選手每月的排名順序。並於培訓階段結束時,將每一位選手各月份積分予以加總,求得各選手於該階段所得之總積分。

八、本辦法經報奉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