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WPA世界青少年花式撞球錦標賽中華國家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選拔優秀青少年選手參加2010年WPA世界青少年花式撞球錦標賽,奪取金牌。
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9年5月26日體委競字第0990011028號函辦理。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撞球運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四、承辦單位:全國各縣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及本會指派之縣市代表。
五、參加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民國81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男女皆可報名參加第一
階段選拔賽。
六、比賽項目:花式9號球男子組及花式9號球女子組。
七、比賽方法:
男子組:
1.第一階段選拔:由各分區承辦單位於各區舉辦一場公開選拔賽,採用9局雙敗淘汰制,
北區選5名、中區選2名、南區選5名、東區選2名,共計14名進入第二階段。
2.第二階段選拔:由第一階段選出之14名選手暨99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高男組冠軍
游岱宗、國男組冠軍劉政杰,共計16名進入第二階段決賽,採9局雙敗淘汰制,依各選手
所獲之成績順序配合本會取得之「2010年世界青少年花式撞球錦標賽男子組」參賽名額核
定代表選手。
女子組:
1.第一階段選拔:由各分區代表於各區舉辦一場公開選拔賽,採用搶7局雙敗淘汰制,北區
選2名、中區選1名、南區選2名、東區選1名,共計6名進入第二階段。
2.第二階段選拔:由第一階段選出之6名選手暨99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高女組冠軍
周家嘉、國女組冠軍郭思廷,共計8名進入第二階段決賽,採搶7局雙敗淘汰制,依各選
手所獲之成績順序配合本會取得之「2010年世界青少年花式撞球錦標賽女子組」參賽名額
核定代表選手。
請依所在地洽各區承辦單位,聯絡人電話、地址如下:
第一階段預賽:時間及地點由各區承辦單位自訂,請於99年8月20日前完成並將各區代表名單送交本會。
如遇颱風將順延,請與各承單位確認是否擇期舉行。
北區:臺北縣、臺北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
請洽臺北縣體育會撞委會 總 幹 事 林上義 電話:(02)2283-1919、0935-242-633
比賽時間:99年7月26日 地點:臺北縣蘆洲市集賢路233號2樓
中區:臺中市、臺中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請洽臺中市體育會撞委會 主任委員 林明堂 電話:(04)2206-0566、0953-399-353
比賽時間:99年7月31日至8月1日 地點:臺中市西區臺中港路一段1號1樓
南區:高雄市、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臺南縣、高雄縣、屏東縣、金門縣、澎湖縣、連江縣
請洽高雄市體育會撞委會 總 幹 事 陳文泰 電話:(07)731-5367、0932-750-737
比賽時間:99年7月27至29日 地點:高雄市小港區康莊路136號2樓電話:07-8037501
東區:花蓮縣、宜蘭縣、臺東縣
請洽宜蘭縣體育會撞委會 總幹事 吳漢庭 電話:(039)332-793、0958-908087
比賽時間:99年7月24至25日 地點:宜蘭市復興路一段102號
第二階段:比賽時間:99年8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報到,10:00比賽。
比賽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97號9樓-國際撞球館(捷運忠孝敦化站2號出口)
十、比賽規則:WPA 9號球規則。
十一、報名手續:欲參加第一階段選拔賽者可採下列方式:
1.先備妥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二吋相同相片2張、2.連同報名表向各區承辦
單位報名、3.詳情洽各區承辦單位。
十二、報名費:第一階段:每人300元,輸者免付球檯費。
第二階段:免費(選上之選手由各區承辦單位斟酌補助交通費)。
十三、注意事項:1.所有參賽選手須著整齊服裝出賽,禁穿短褲(七分褲)、拖鞋,服裝不整者禁止
參賽並以棄權論處。
2.各場比賽開始後,十分鐘內未到達會場並開始比賽者以棄權論處。
3.選手應服從裁判、遵守大會規定及運動員精神,若有違反者,大會將依實際情
況議處。
4.選手對裁判之裁決有疑義,應先要求暫停比賽並請求大會裁判長至該比賽球檯
處理,若再有疑義請以書面方式向大會提出抗議,經大會召開委員會議作出裁
決後,不得再有異議。
5.入選代表隊選手必須完全服從由本會選派專任教練之指導,進行訓練,以求達
成目標。
十四、本競賽規程報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